各党总支、各单位:
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做好对山西省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的通知》(晋政教督办函【2021】35号)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对山西省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目的
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,广泛了解社情民意,科学评价山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。
二、调查时间、内容及方式
调查时间:2021年10月14日—10月30日
调查内容:围绕2021年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,聚焦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方面。
调查方式:采用“互联网+调查”方式,依托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实施(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公告)。
三、高校调查范围及问卷类型
调查人群:教师、学生
问卷类型: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,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侧重。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,分单选题、多选题2种类型。
四、调查要求
(一)加大宣传力度。要采取“飘窗”(名称: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;内容:关于落实对山西省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的通知)等形式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公告,公告内容保留到10月30日。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,让师生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,让大家关心山西教育的发展。
(二)及时安排部署。各总支、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,要尽快将学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内容、要求向师生传达,对满意度的调查信息公开情况要进行监督。
(三)坚持实事求是。要严明工作纪律,提高调查实效,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,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。
附件:关于参加2021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
太原师范学院
2021年10月14日